2017年4月14日下午3点半,研一、研四支部在14201H教室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学习生活会。会议由研四党支部副书记毕钰同志主持,研一研四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毕钰同志给大家讲解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结构框架,经过逐条分析后总结该规定的重新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体现促进创新创业、依法治校、提高质量等新要求。三是针对高校教育与管理的新变化,在总结实践经验、现实问题以及司法判例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更有利于高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会议第二阶段,毕钰同志从整体上解读了修订后的《规定》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凸显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二、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简化了休学批准程序,并建立了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
三、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完善公平的奖励制度,规范对学生的处分程序,强化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增加了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措施。
四、促进学生自我管理。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实有关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机制和行为规范,。
五、推进高校依法治校。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的制度规范,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补充了关于转学的禁止情形和程序规定。
最后,毕钰同志指出,作为新时代下的研究生,我们应该在教育部重视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要不断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养,丰富专业知识,成为一名优异的学生和优秀的共产党员。
